2020-12-31立院三讀舊制永久效期身障者免換證 62萬人受惠

立法院三讀修正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」部分條文,明定免重新鑑定、領有舊制永久效期身障手冊者免每5年換證。衛福部估計全台62萬名身障者受惠。

身障鑑定新制於101年上路,去年7月10日完成全面換發。新制規定,所有領有身障手冊的民眾,每5年必須換發一次,但對於持有「永久效期」的身障者而言,反而成為「擾民」制度。經多年爭取,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日前修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4條,未來持有永久效期身障手冊民眾,無須5年更換一次,僅需更換一張登記有「無註記效期」的身障手冊,預計62萬人適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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